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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012

瑪陵石頭厝

這是我瑪陵老家的鄰居,正確說此地應屬瑪東,小時候常上去玩耍參觀,沒想到是這麼寶貴且有典故,對照我那已被拆掉的老家,此古厝確實不一樣,我們是土角厝,他們是石塊堆砌而成,也聽說石塊是瑪陵溪還有溪運時代,從基隆河輾轉運來此地建造。
 
不過此古厝已經賣給他人,準備蓋農場、民宿之類的,怎原屋主會申請歷史建築呢?看來還是要回老家一趟問問^^

衛生院

光復之初,自日本政府接收臺北州基隆警察署衛生課、水上警察署衛生課,此時各界統一以「衛生院」稱之,並於基隆市警察局設「衛生隊」,民國35年9月15日,成立「市衛生院」,分醫政,保健,保疫,總務四部,首任院長江根蔭先生,直屬於市政府。
 
按:「基隆市大事記,p68」記載,1946.8.15 衛生院成立
 
迄民國50年7月1日改制為衛生局,並於民國90年1月依據基隆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四條訂定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現有編制11科,所屬機關計有市立醫院、慢性病防治所及七區衛生所;總編制員額127人。

「追求5分」的時間做公益

昨天帶小孩去附近國小圖書館念書,看到志工的招募,就詢問相關的條件,與志工朋友交換意見之後,就暗自有個想法,打算讓2頭小熊長大一點就來幫忙。我一直認為,人生不是只有讀書這件事,也該學習付出,為社會服務或貢獻,所以從小利用機會來當志工,是一個很好的磨練。

同樣的,我也認為學生不應該只有讀書這一件事,對於社會的種種議題也要保持關心或探索,雖然學生的素質無法讓她同時做很多關心,但我內心還是期盼,在校園內有各種教育探索課程的可能,而不是只有考試塞滿她的時間。

基隆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基隆市護理師護士公會之前身為「基隆市護士公會」,於民國38年3月由當時省立基隆醫院護理部主任徐圓女士、孫函英女士〈基隆市醫院護理部主任〉與郭秀鶯女士〈台灣省立礦工醫院護理部主任〉為增進護理人員團結與謀求福利及權益而設立。由徐圓女士擔任第一屆理事長,與理監事會共同制定該會章程加強會員的聯繫與吸收。

日治時代稱女性護士為「看護婦」,男性護士為「看護人」,光復後改為「護士」,禮貌一點的人會稱呼「護士小姐」。後來有大專畢業的稱為護理師,但因為早期護理人力缺乏加上學制有別,所以雖有「護理師」、「護士」分等考試,兩者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卻是一樣的。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大多數民眾覺得,護士是依照醫師交代做事,所有治療處置都是醫師的功勞。病人治癒出院,一定是醫師的醫術高明,護士小姐只要態度親切就是個好護士了。所以臨床上『護理師』的使用還不普遍,因為它涉及到對專業的肯定及習慣的改變。

本會為省公會之創始會員之一,並於民國74年4月4日更名為「基隆市護理師護士公會」,算是蠻早因應時代趨勢。

因為2008年6月「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頒布,為確保護理師於執業期間保持提供服務的知能,要求六年中最少須累計達150小時的繼續教育時數,使護理專業品質能持續精進。同時,隨著學制改變,2013年起,護士執照將停考,因此未來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必須擁有「護理師」證照,更讓「護理師」的正名勢在必行。

呼籲民眾以「護理師」的專業名稱來代替「護士」的舊稱,一字之增,不僅是對她們服務專業的肯定,也是們對服務品質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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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義勇消防總隊

基隆是國際港都,光復前、後均為「台灣五大城市之一」,戰略地位重要,日治時期,「基隆消防組」儼然是台灣民間消安組織的代表單位。基隆的港市環境亦十分特殊,在過去「消防栓」並不普及的年代,雨港基隆卻能順利的獲得水源,堪稱得天獨厚。
 
日治時期(1896年》消防組,經費及設備未列入警察編制悉由地方負擔,通往海港的「四大港門」、田寮港、牛稠港、石硬港、蚵殼港,附近就是市民聚居部落,各河面靠大馬路不遠,水源的取汲容易。
 
日治時期「基隆消防組」最大的助力就是來自婦女團體的「水桶臉盆大隊」,一旦有火災發生,近百人臨時組成「防火班」協勤救災,「打火車」未達現場,火勢已被控制住了,消防人員接著就很快的撲滅灰燼。義消「老兵」都推崇當年投入救災的老弱婦孺那種愛鄉愛土,無私無梅的熱心公益精神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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