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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ㄟ文史

報國造船株式會社

報國造船株式會社

在網路上看到一段資料
…1947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將所接收的44個日資會社,組成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的水產、畜產、鳳梨及茶葉4個分公司,依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於1947年8月5日發給農林處的公文,各分公司接收日資會社情形如下…

名單中有一「報國造船株式會社」,這引起我的注意

昭和11年(1936年)11月25日,根據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法(昭和11年法律第43號),由台灣總督府與日台民間資本共同出資設立「台灣拓殖株式會社」。公司設立目標將台灣建設為日本南進的據點,並在台灣島內外展開各種不同的事業,在大戰時也支援軍需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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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皮福祿之爭

西皮福祿之爭

前因

漳、泉人常因農田境界或灌渠發生衝突。咸豐元年 (1851年)8月,又因小事在魴頂(南榮公墓)引發大規模械鬥,死亡百餘人。漳、泉相仇,常起紛爭,地方士紳相約出面呼籲收集遺骸,以撫平亡靈,建老大公廟。並盼停止此類械鬥,提出了「賽陣頭代替打破頭」口號,開啟了民間遊藝團體在迎神賽會較藝的風氣,更讓同屬北管的西皮與福祿兩派長期的較勁,甚至成為社會不安的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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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衛戍病院

基隆衛戍病院

據《明治廿七八年日清戰史》的記錄,當時派遣於臺澎的軍隊,在編制上皆配有衛生隊或是野戰病院,且兵站所中亦配有相關醫療人員,協助相關的救護活動。例如在佔領澎湖之作戰兵力編制上,配備後備軍伕一百名、二等軍醫正一名及醫療船兼補給船神戶丸等;派遣來臺灣的近衛師團第一批運送部隊,其編組中亦包含衛生隊、第一野戰病院、及兵站部(當中部份為衛生預備員、衛生預備廠、患者輸送部等)之後第二批的運送部隊中,又加入第二野戰病院等,都是作為傷病士兵的治療及後送負傷者等任務。

有關軍事醫療設施的設置上,《臺灣征討圖繪》亦提及日軍常利用民居、書院或是廟宇等地點,用來開設繃帶所或病房。除利用上述地點外,亦利用接收清國後的官方建物作為醫療用地。最好的例子就是在日軍接收基隆後,即以此地作為軍事補給的基地,從日本運輸進港的日軍必須在基隆整裝後,再前往臺灣各地鎮壓反抗軍,因此軍隊的安置便運用清朝的官方建物,作為供應軍事方面的需求;其中除了作為兵站宿舍外,亦作為應付多數不適應基隆氣候的士兵所設立簡單之軍事醫院或臨時赤十字病院。( 在陳凱雯,〈帝國玄關——日治時期基隆的都市化與地方社會〉,頁54–55。有詳細地點記載 ),其中比較大的病院為利用清朝的統領衙門(基隆舊水雷營)充當兵站部病院,在緊鄰其後方臨田寮河處的昭忠祠,充當為陸軍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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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同風會

基隆同風會

 

↑大正四年史(國島水馬)

同風會乃取「風同道一」之義而命名,為日治時期社會教化團體之一。日本治臺初期為推動同化政策,改變臺人語言和風俗習慣,乃於廳縣以下成立「天然足會」、「國語普及會」、「矯風會」或「敦風會」等各種教化團體。 1914 年受到日本伯爵板垣退助在臺發起「臺灣同化會」之影響, 1 月 7 日總督府授意縉紳組織台灣同風會,以對抗台灣同化會。對於可能威脅到台灣總督府統治權力的台灣同化會,總督佐久間左馬太及在台日人採取暗中阻撓及反對立場,不擇手段打擊同化會,終在 2 月 26 日由總督府下令解散同化會。 Continue reading “基隆同風會”

基隆舊漁會大樓

依日治時代的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生鮮漁獲物的批發全部歸由廳州之水產會經營,因此台北州水產會經營管理的事業,也包括魚市場(基隆魚市場委託台灣水產株式會社販賣、蘇澳魚市場委託蘇澳水產株式會社販賣、淡水魚市場委託台北魚市株式會社販賣),珊瑚市場經營、珊瑚漁業資金貸款、漁業無線經營及基隆漁港設備的管理。 Continue reading “基隆舊漁會大樓”

談深澳電廠的開始

地貌照相

當時要到深澳廠址,其行也難。正規交通只到基隆市的八斗子。從八斗子至深澳,當時尚未開闢公路,需沿海岸地帶走山路約4公里,崎嶇難行,最末還須穿越建基煤礦的煤場。

時約民國45年春季,作者(當時任火工處機械課長)與趙迺驥兄(當時任火工處電務課長)自台北搭公路局班車至基隆市轉乘基隆市公車至八斗子,然後下車步行,翻山越嶺,邊走邊找路,到達深澳廠址地區,已是下午2點多鐘了。我們在四周看了一圈,當時廠址區域大部份為水田(請參閱原貌照片),西側山坡則呈梯田之狀。日後興建一、二號機廠房之處,有一沙堆,沙堆南面為一直立岩壁,岩壁高約70公尺,長約200公尺,壁前空地即日後安裝3座鍋爐的後段設備,如除塵器和排煙脫硫設備之處。當時看完後,我們便採取行動,取出布包內所藏的攝影機,只敢小心地露出鏡頭,拍了一張,另在對角再拍一張,後來二照合併,始呈現廠址全貌。

深澳廠址的定案

民國44年北部火力擴建工程完工後,台電需要在台灣北部擴充電源,要尋覓火力新廠址,當時叫第三火力,深澳便列為候選名單中的第1名。嗣後火工處在淡水河下游的右岸,有一片無房屋的山林地,地名竹圍,亦可用作新廠址,乃與深澳進行第三火力的廠址比較。由於深澳距離煤礦較近,當時在瑞芳以及侯硐地帶有不少小煤礦正在開採,而且循環冷卻水的取用,深澳也佔優勢,故比較結果以深澳較佳。當時並進行初期地質鑽探,以搜集廠址基本資料,後經公司延聘海外地質專家來台,查證地質斷層情況,經專家審閱當時已有之斷層資料,並赴深澳查看鑽探取出之地層樣本,結論是深澳廠址附近地區無活動斷層,深澳廠址便由公司批准定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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