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坑、宏基坑
1949年李龍卿包採宏基坑,礦山名永基煤礦宏基坑,礦業主台灣煤礦分公司,位於原日治時期之基隆四坑旁。 1952年李龍卿向工礦公司永基煤礦,讓受宏基坑,成立宏基煤礦公司。 轄有大和坑、宏基坑兩坑,煤層屬石底層,含煤三層。分述如下:
1.宏基坑:原日治時期礦區番號2864之一部(1936年由柴田定吉申請,礦山名柴田炭礦),面積約48公頃32公畝20公釐。有主斜坑一坑,又斜坑一坑,採上中層煤。1954年每月產煤約200~300公噸,主要銷給玻璃工廠。
據筆者田調,宏基坑所在礦區後歸隆興煤礦,稱福興坑,由施火旺包採,坑口位於月眉路316巷口附近。
2.大和坑:臨時礦業字563號(原日治時期礦字88號)與工礦公司共同加名, 面積約48公頃26公畝。有主斜坑一坑,利用長壁法採煤,專採下層煤。1954年每月產煤約800餘公噸,主要銷給煤業工會。 年產量情形如下:
大和坑原為秋山炭坑礦區,1913年闢新斜坑改稱木村炭礦新一坑。1919年由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繼續開採,稱為田寮港一坑,1929年改稱基隆四坑,1932年廢坑。 戰後由工礦公司接管,此際基隆四坑之風坑已廢,主坑口為基隆三坑重要回風道。 由於此地山邊自煤礦開採以來,即是礦場丟棄坑內廢石的場所,1951年9月受颱風影響發生山崩,造成智能里2戶、智慧里1戶之房屋倒塌,居民9人死亡、3人受傷。 1966年12月隆興煤礦在月眉路智誠莊後面山上開有一平水坑,因受連日霪雨影響發生山崩,山洪將歷年堆積在山坡上,高達20多公尺的廢土帶下,除把礦坑的出口堵死,亦造成4棟民房倒塌,受災居民11戶,80餘人。
李龍卿承購礦權之後,禮請名書法家于右任弟子李普同,題字「大和坑」牌匾於坑口上方,落款日期為1952年。 兩礦場擁有工人約200多人,但李龍卿經營不佳,1954年與承包人李天慶發生債務及契約糾紛,避不出面解決,致積欠礦工薪資,隨即廢坑(見圖 18)。據筆者田調,在大和坑旁8公尺有一正興坑,何人包採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