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興坑、隆興煤礦、吉仁煤礦
1947年3月吳興向台灣煤礦分公司所屬基隆煤礦包採隆興坑,坑口位置在仁愛區復興街,以平水坑開採。 1949年臨時礦業字563號(原日治時期礦號88)之一部,礦山名永基煤礦隆興坑,礦業主台灣煤礦分公司。 1951年10月由簡焦湖承讓經營,1952年由前包採人吳興向工礦公司承購隆興坑,計有二礦號,承讓礦業字963號(原日治時期礦字88號)之一部, 面積約13公頃24公畝,及臨時礦業字563號(原日治時期礦字88號)之一部,面積約55公頃4公畝,礦區範圍包含瀧川町、雙葉町、天神町、田寮町。
煤層屬石底層,可採煤兩層,為本層及最下層。1954年時,坑道為平水坑,用長壁法採煤,自然通風及排水,坑內多賴人力;每月產煤約200公噸,主要銷給煤調會基隆辦事處。1966年坑道改為主斜坑一坑,又斜坑一坑,運輸自礦場以卡車3.5公里,運至牛稠港貯炭場。
1958年礦業主簡焦湖,礦山名隆興煤礦。 1960年4月再移讓龔有仁等承受,組織隆興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由簡焦湖經營。礦業字1479號,台濟採字927號,礦區面積69公頃31公畝39公厘,以斜坑模式開採石底層。 1964年2月因資金周轉困難曾一度停工,同年3月再改組復工。1965年10月開始生產,月產1,000公噸,礦業主簡焦湖。 1967年10月因「解拉」颱風過境,造成礦場所在之復興巷因山崩塌屋,致11人死亡、6人失蹤,是這次災害傷亡最重地區。 1973年時已改稱吉仁煤礦,礦業主洪張錦珠,坑口位置在仁愛區桃源里(今林泉里)復興街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