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灣光復初期,許多小朋友打赤腳、穿美援麵粉袋做成的內衣褲;一九六○年代,歐美的嬉皮、迷你裙旋風傳到台灣,這些「奇裝異服」卻讓教官頭痛。在實踐大學任教逾半世紀、被視為「服裝界國寶」的施素筠說:「當時校長謝東閔到英國考察,看到歐美女孩都穿迷你裙,眼界大開,從此不再處罰穿迷你裙的女學生了。」
「我感覺好像置身動物園!」謝東閔到了英國這個迷你裙發源地,受到很大刺激,回到台灣後馬上改口說:「以後裙子的長短,學生們自己決定好了。」
當時年輕人穿迷你裙、熱褲,警察會取締。
「迷你裙是一種流行,擋也擋不住。」施素筠說,實踐家專對奇裝異服學生予以處罰,卻有學校要學生退學。她的外甥女就因打扮前衛,結果再度被退學。…」
重提此報載文章,是要知道台灣走過的那段歲月,要記取這些歷史教訓,也對現有的一切,要惜福感恩。而我們也可看出,某些權利、義務或自由,我們現代人認為理所當然,在當年都是大家長式的恩給制,要等他們想通了,點頭了才算。所以未來台灣,在人民的權利、自由的行使,還有一段路要走。
而我對當年一些人物,甚至媒體的專欄社論,一些口是心非,一些前後不一的言論,在歷史的鏡子下,一一曝光現形,認為這些人,真是夠了。我們這5年級生,如果肯真實面對過去,再確實檢驗現在,一定會有心有戚戚焉的感慨。
就讓我們一起努力,讓台灣往更美好的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