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寮一坑、七星煤礦、山裕煤礦
1932年周錦樹夥同高水、廖進發、嚴丙丁等合資向柴田繁太郎承購礦區番號2671之礦權,礦山名烘內炭礦,礦區前身為基隆炭礦株式會社已廢坑的烘內坑、鹿寮炭坑之礦區。1933年礦山名改為益興炭礦,2月開鹿寮新一坑,為鍛焦用原料煤,煤層變化多。 1934年礦權移益興炭礦株式會社,1941年10月賣讓南海興業株式會社經營,轄有鹿寮新一坑、鹿寮新二坑、烘內坑,鹿寮分坑。
1945年10月由政府接收,歸屬台灣煤礦分公司七星煤礦,轄有鹿寮一坑、鹿寮二坑、烘內坑等坑,委由包商包採。 礦號為礦業字209號(原日治時期礦號2671),範圍友蚋、瑪陵坑、北港、叭嗹港,礦區面積565公頃48公畝73公厘。 1950年10月工礦公司收回原日治時期南海興業株式會社名下之汐止煤焦廠(1940年成立),原以煉焦及其副產品為主要業務,欲恢復以往該廠煉焦業務,乃改名為七星煤焦廠,並撥用永裕坑、烘內坑、鹿寮一坑、鹿寮二坑等四坑,所產原料煤專供該廠煉焦之需。該廠一面著重焦炭之產銷,一面兼營原料煤之生產,又以柏油、煤餅、煤球等之產銷為副業。
1954年調查,鹿寮一坑礦址為友二里外十四坑街3號,礦區面積約565餘公頃,有男女礦工計130人。煤層屬木山層,可採煤層有二:上層及下層。兩層垂直間距約18公尺,上下岩磐為砂岩、頁岩或砂質頁岩之互層。煤層平均厚度:上層為35公分,下層為50公分。傾斜平均25度,走向大致北東50度。主要坑道除本卸外,尚有1. 排風坑:傾斜25度,高五呎,寬六呎,長3.2公尺。2. 上層斜坑:高寬皆七呎,長280公尺,傾斜20度,採上層煤。3. 下層斜坑:高六呎,寬七呎,長100公尺,傾斜20度,採下層煤。各斜坑分歧左右片道,共計總長達600餘呎。採煤方法為前進式昇拂法,除各主要坑道護煤柱外,均不保留煤柱,採掘地區以廢石充填。上下片道間隔為150呎,而各昇間距約30呎上下,視煤之厚薄而定。煤質屬原料煤及燃料煤,最大月生產1,000公噸,部份塊煤交石炭會收購外,所餘屑煤全為七星煤焦廠煉焦之原料煤,以輕便鐵道運至五堵火車站。
1955年10月政府推動「耕者有其田」政策,將台灣工礦公司轉為民營,計畫將轄下各坑分售,乃成立鹿寮礦場,轄有鹿寮一坑、鹿寮二坑。1958年礦號為礦業字837號、台濟採字617號之礦區面積約698餘公頃,轄有烘內礦場烘內坑及鹿寮礦場之鹿寮一、二坑。 1960年10月工礦公司將鹿寮一坑讓售與基隆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礦山名改為七星煤礦,董事長顏欽賢。
1961年調查,以斜坑模式開採木山層,月產量平均2,354公噸。 1964年基隆煤礦公司將礦區整併成鹿寮坑(轄七星煤礦、鹿寮煤礦)、烘內坑,1965年調查,礦區面積與鹿寮煤礦、烘內坑,合計約788餘公頃,礦號為礦業字2351號、台濟採字2628號。 1966年鹿寮坑之鹿寮煤礦廢坑,1980年烘內坑讓與潘金輝經營。 1971年調查,平均月產量3,000公噸,深度達海平面800公尺,分3段斜坑開採,有礦工約400人; 同年12月1日早上10時50分,於十四東再斜坑的西三半片及西五片處,距離坑口約2,200公尺,因瓦斯突出而發生大爆炸,造成礦工42人死、5人輕重傷的慘劇,當時礦長為劉清標,董事長林伯壽。 這是七星煤礦第二次發生大災變,上次事故是1942年12月1日,因東斜坑捲揚機房發生瓦斯爆炸,引起斜坑內煤塵之二次爆炸,入坑者82人中死亡49人,刷新日治時期台灣煤礦災變死亡人數新紀錄。 七星煤礦採掘區域分為東斜坑、西斜坑、自轉昇等三部分,東斜坑易產生坑內爆炸,西斜坑易發生瓦斯突出等災變;其西部臨接礦區之烘內坑,曾自1938年起4年間,在西一片、西二片、西三片相繼發生5至6次的瓦斯突出災變,故礦方自日治時期即對保安管理極為注重。 後於1977年5月收坑。
1979年6月七星煤礦礦權轉由王白石接辦,礦山名改為山裕煤礦,礦場負責人吳龍飛,礦長莊英國,年產量23,812公噸。本礦區因地質因素之應力集中,使得坑內瓦斯突出頻頻,在坑內大小事故中,佔主要災變類型。 最近一次有報紙紀錄可查災變,是1980年發生4人喪生、11人受傷的事故。1981、1984年山裕煤礦公司負責人紀裕倉,1984年12月因無法通過安全檢查,被勒令停採。1985年礦方考慮因進入深部開採,成本過高,決定收坑,投保人數為233人。1986年廢礦,歷年總產量948,485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