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村炭礦第一坑
又稱田寮港一坑,礦號255,礦場位於秋山炭坑西南,1907年(明治40)由工學博士都野豐之進、工學士山內正三等兩氏設計坑道。坑道廣高7尺,寬9尺,內部規模,以八堵隧道為範並設輕便軌道搬運。自入口千百尺之處,始達其礦,開採三尺層炭層。 1909年(明治42)增加礦區番號154, 以平水坑開採,並用馬匹進行坑內運輸。 1910年(明治43)木村炭礦經營情形,據《台灣日日新報》報導如下:
該炭坑在距基隆港東方七八町田寮港右岸,面積五十九萬九千七百十坪,炭層屬於田寮港炭系。
▲地質及巖層為第三系砂巖及頁巖之互層,就中砂巖最為發達。又在該炭坑中稱為有利炭層者即三層,各層相隔三十五尺至五十尺。其厚即上層六寸,中層一二尺,下層三尺。走於北八十九度東,而傾斜於東南二十四度至三十度。其罄石除下層之下盤為泥質砂巖而外,皆為頁巖。
▲開採法其他上中二層,僅亂採其露頭部,現時所採掘者為下層之三尺炭。該三尺炭係於田寮港諮問,開掘坑道長一千尺,業經見炭。然上部悉為舊坑,無炭層可以採掘。爰更謀欲沿其炭層,鑿平均二十七度之斜坑,已掘道至延長七百五十尺之處。惟該處地層受地皮之變動,斷層頻繁,炭層因而極為攪亂,粉炭頗多。採掘係照房柱式,使用鶴嘴。其石炭即以載得半噸木製炭車,一列六輛,應用汽力運出坑外,送往田寮港畔貯炭場。通風則惟有斜坑底。用空氣□搾器,餘概依氣溫變動。自然空氣之新陳代謝。繞水則用唧筒數□,點燈器則用□□□□□之燈枝,燃以菜子油。雖火不用蓋,而未曾有因瓦斯爆發,惹起災害之事。
▲採掘頭昨年間之採掘額,數量二千百五十四萬七千三百十七斤,價額五萬六千三百八十四圓。在本年上半期間之採掘額,數量二千百三十七萬六千三百十六斤,價額五萬七千二百二圓云。
坑口與田寮港旁之木村組第一貯炭場(愛九路口)之間, 鋪設長約1町的輕便鐵道,運輸堪稱便利(見圖 11)。後因炭層多變化及昔日舊坑道分歧、妨礙,災害頻傳而於1913年(大正2)中廢坑,坑口山腳地改設木村組鐵工廠。 坑口比定位置約在今林泉里復興街附近,留有小地名:
馬坑、馬坑腳、馬腳:日治時期林泉里南面的紅淡山生產煤炭,用馬匹拉炭簍(拖籠)出坑外,故稱此礦坑為馬坑,坡下即稱為馬坑腳或馬腳。
六號頂:紅淡山頂的炭坑編號為六,故稱六號頂。但原本稱為柑仔園,因為是種柑桔的地方。
七號腳:紅淡山腳的炭坑編號為七,故名七號腳,在今復興街84巷內。
2.木村炭礦第二坑
又稱田寮港二坑。本坑位於田寮河上游山側,臨木村炭礦第一坑及秋山炭坑。 1911年(明治44)10月開坑,1912年(大正元)4月出炭,開採山間露頭的三尺層炭層,交由顏雲年包採,礦區番號154。 煤炭以半噸木製炭車,一列六輛,運至田寮港旁之木村組第一貯炭場(位於仁二路與愛七路、愛九路之間)。1913年(大正2)因坑內災害不斷且礦脈枯竭,遂廢;6月於其旁開鑿新坑,年底竣工,每月產煤約900公噸。 新坑口比定位置約在今東明里東信路35巷底, 留有小地名:
二坑:日治時期開始採挖時稱為二坑,其後數易其主,礦場名稱也不同,戰後最後稱為吉隆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