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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煤礦

宏達煤礦

(1)礦山名沿革
聯和炭礦(1932)→興隆炭礦(1938)→公館炭礦、信和炭礦(1939)→宏達坑(1947)→宏達煤礦(1958)

(2)煤礦場演變

位於碇祥里龍門谷社區東方山邊。清領時期此地原有大小二窟埤塘,早期先民開墾碇內,墾戶首領在此設置租館,以徵佃農租榖;此埤塘因此稱為「連公館陂」,山谷稱為「連公館坑」,後方山頭稱為「連公館崙」,後簡稱此地為「公館坑」。 日治時期由王清献開採,礦區番號408,後由林大化、林冠世、林德新、黃仁祥、鄭乞食、邱衍五等合夥經營。因礦業主股本小,本礦區各時期有不同承包商,先後有聯和炭礦、興隆炭礦、公館炭礦、信和炭礦等礦名的出現。因礦權變動頻繁,居民遂慣稱此地的煤礦場為「公館坑的煤礦場」,而不予細分。

1947年林大化等人向永建煤礦承租,成立「宏達坑」、「公館坑」2間煤礦場,皆由陳秋包採。1948年宏達坑的生產量為208公噸,公館坑於該年5月有一筆75公噸的交貨記錄, 而之後公館坑則未見任何記錄。1952年10月,永基煤礦同意宏達坑由承包商林丕鴻價讓礦區經營, 1956年由陳秋包採, 1958年礦區號碼礦業字第987號,礦名宏達煤礦,礦權人林大化。同年官方記錄顯示煤礦場於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段粗坑口小段設事務處、儲炭場、捲揚機房、斜坑坑口用地,並於基隆市暖暖區碇內段碇內小段設有第一、第二平水坑及煉焦窯、捨石場、洗煤場、通風坑口、儲炭場、工寮、台車路、第三平水坑坑口用地,煤種屬四腳亭煤帶。惟按其規模,在官方產量統計上卻多有闕漏,令人不解。  


此地另有一煤礦場,位於龍門谷社區西側的頌恩煤礦,1958年礦權人林丕鴻,台濟採字第1053號,礦區號碼礦業字第1538號,礦區範圍基隆市暖暖區碇內,以平水坑開採木山層,惟經營狀況不明。 1966年12月宏達煤礦與頌恩煤礦併於旭裕煤礦, 礦權人楊登賢,坑口改由四腳亭粗坑口開拓本斜坑。1968年1月開始生產,月產能力4,000公噸。 1971年因經營困難停工, 1973年6月經台北地方法院拍賣,由三榮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承受繼續經營,後於1995年收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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