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基隆海關
海關之英文名稱為Customs或Customhouse,日本稱之為稅關。清代的海關有常關與洋關之分。「常關」又稱舊海關,乃徵收國內貿易之稅關,而「洋關」又稱新海關,是徵收國外貿易的稅關。清咸豐3年(西元1853年),太平天國攻陷南京,海關監督吳建彰因戰亂避禍,業務中斷,影響了外國商人在華的貿易活動,促使英、美、法三國駐上海領事,討論設置新制海關。 咸豐4年(西元1854年)7月12日,新制海關正式於上海江海關建立,後由英人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接任,不久由英人赫德(Robert Hart)續任達48年之久,成為現行海關制度的起源,原在大陸沿岸及陸路邊疆對外通商地點設關徵收關稅,最多時設有四十幾個海關。
新制海關名義上以外國人幫辦上海海關監督,稱為稅務監督(Inspector of Customs),掌握實質大權。新制海關效率精進,對需款孔急的清廷當局都有相當助益。咸豐8年訂定的中英天津條約,規定各口岸統一邀請英國人士幫辦稅務,我國海關大權於是開始由英國人士獨攬。臺灣也於同治元年(1862年),設淡水海關。雖以淡水為條約港( Treaty Port )然在英國領事要求下,所謂淡水一口,允其包括淡水河沿岸各地,於是艋舺、大稻埕均包括在內了。赫德時期的海關,兼辦關務、洋務、外交,海關徵稅、統計、浚港、檢疫、燈塔、氣象等職能,赫德也是海關及大清郵政的建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