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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11

臺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

台灣的營繕組織自1898年以來即有日籍民營營造廠,1908年四月「台灣建築物株式會社」成立,1920年以後開始有台籍營造業者,但一直到1930年以後台北市出現正式的建築事務所,才有少數的住宅案例由民間興建,且多數由日人主持,只有少數住宅由台灣籍技師所設計。

↑臺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基隆支店(基隆市案內,昭和5[1930])。連結網址: http://photo.lib.ntu.edu.tw/pic/db/detail.jsp?dtd_id=32&id=23329&985&pk=seq&showlevel=2 

當時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原為台灣建築物株式會社,1916年改為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是東京「第一土地建物會社」的姊妹公司,也是臺北最具基礎的建築公司,是由臺灣日日新報的主筆木下新三郎成立,背後金主是後宮信太郎。這是一個半官半民的組織,主要成立的原因是由於大正時期,台灣各市街民間建築更新興建的需求,且由當時與日本關係良好的日台仕紳共同出資組成,並由官方贊助補助金,更特許使用官有地。主要工作以協助總督府的施政,從事改建台北市舊本島式建築物,建築以日本人為對象的住宅區,以及開發都市近郊溫泉街等事業為主,可以說是當時十分重要的非官方營造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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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倉庫株式會社

日治初期台灣總督府首先開闢台灣與日本之間的定期航路,加強台日兩地之連繫,隨後推動台灣之交通建設,其中最要者即為興建縱貫鐵路與基隆、高雄兩港,鐵路南北兩端均緊連港口,構成殖民地商品進出口運輸的基本雛型。

台灣倉庫株式會社成立於1916年10月3日,經營項目有倉庫一般業務、私設保稅倉庫及通關業務、倉庫貨貸、運送業務、關係事業投資、受託物委託販賣等等。當年台灣以糖為外銷大宗、米次之,總督府為促進出口貿易順暢,並整合全台灣的倉儲及物流業,便由當時的民政長官下村宏邀集台灣銀行、糖業聯合會、運輸業者、貿易業者及各商界人士,推動成立台灣倉庫株式會社,採類似公辦民營的方式,由官方在基隆及高雄港興建倉庫後,交由該會社經營,除了倉庫管理外,並包含碼頭裝卸和運送等工作,嘗試建立一個從火車站倉庫-鐵路運輸-港口倉庫-船舶裝載能一貫作業的體系。

台灣倉庫株式會社是日治時期唯一的倉儲業,營業項目因包括運送及碼頭裝卸,因此立即招致運送業之反彈。為此,總督府亟思改革運送業之弊病。為解決倉儲業兼營運送及碼頭裝卸適格與否問題,1924年起,總督府選派台灣倉庫株式會社擔任台灣運輸業組合之組合長,開啟倉儲業領導運送業的模式,並加強整頓運送業,促使運送業漸朝服務業發展,保障貨主權益,貨物得以物暢其流。台灣倉庫株式會社並藉此機會,成為海上貨物保險的最大代理商。

會社成立時資本額為100萬圓,分為2萬株,每株面額為50圓,其中1萬株由台灣製糖株式會社、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東洋製糖株式會社、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新高製糖株式會社、帝國製糖株式會社、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新興製糖株式會社、台南製糖株式會社等10家糖業聯合會的會員出資,其餘1萬株則由台灣銀行、海運業的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及日本郵船株式會社、貿易業者如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及株式會社鈴木商店等、商界人士諸如陳中和、林熊徵及辜顯榮等人出資,後來於1936年5月再增資100萬圓。

台灣倉庫株式會社創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糖業出口景氣繁榮之際,糖廠為重要股東,既擔任董監事又是實際使用者。1926年蓬萊米開拓日本市場成功,台灣出口貿易出現米糖並茂的榮景。台灣倉庫株式會社藉此良機致力於蓬萊米運送的發展,另一方面,米穀倉庫的適時興建,分擔蓬萊米倉儲工作,竟形成倉儲業與運送業競爭卻與米穀倉庫合作的奇特現象。1939年,總督府實施出口米專賣制度,買收並獨占原由壟斷台灣米出口之三井物產等四大米商的經營權。倉庫轉為稻米產地收購據點,總督府為順利將台灣米輸送往日本,成立管理米輸送組合,並由台灣倉庫株式會社出任組合長,指揮協調稻米出口運輸作業。三井物產等四大米商,由總督府以迂迴維護的手段,轉而使其代理台灣米出口海上貨物保險,依然控制台灣米出口海上貨物保險代理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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